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
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区属党(工)委可在全区范围内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凭证及使用范围
1. 转接凭证
用于转接正式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用于转接临时组织关系——a.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b.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2. 使用范围
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外出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一般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转接对象
1.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党员,转移到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可转移到居住地、单位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3.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为他们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
4.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社区党组织,被原单位返聘的,可以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5.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住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按相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
(一)转接程序
1.省内转接,接转双方党组织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程网上审批
2.跨省转接,转接双方党组织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同步操作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管理常见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
3.其他问题
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可根据党组织关系管理权限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和各区属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协调解决。